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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大梅线大田至王英段和王英至三溪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2-12-18 10:56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阳新县大梅线大田至王英段和王英至三溪公路改建工程环评简本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新县大梅线大田至王英段和王英至三溪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
大田至王英段
路线起点:大梅线与沿横线交叉处;终点:王英镇三王路口处。
王英至三溪段
线路起点:三王线路口;终点:三王线与沿横线交叉处。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总投资:投资估算为18799.25万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阳新县王英镇,大梅线大田至王英公路和三溪至王英公路,是仙岛湖旅游风景区的重要出口道路。近年来,随着旅游景区的开发,公路交通量日益增加。目前,该项目现有等级仅为四级公路,已无法适应交通量增长的需要,且道路线形指标太低,弯急坡陡,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交通基础设施的薄弱,制约了王英仙岛湖风景区的发展。
本项目全线均为改扩建工程,大梅线大田至王英段路线起点为大梅线与沿横线交叉处,路线经伍家冲,穿过倪家山垭口抵达路线终点王英镇三王线路口,长9.35 公里,其中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0750.11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149.62万元;三溪至王英公路起于王英镇三王线路口,止于三王线与沿横线交汇处,长13.20 公里,其中投资估算总金额为8049.14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609.65万元。本项目全长22.55公里,总投资为18799.25万元。拟采用申请上级投资和地方自筹相结合的形式筹措资金。
本项目研究时经过反复论证,并征求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意见,考虑按路基8.5米宽,路面7米宽建造,大梅线大田至王英段计算行车速度40 公里/小时,王英至三溪公路计算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项目中第二十四条内容“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中的“12、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生态环境
本项目推荐方案永久占用土地766.6亩,其中其中新增永久占地为530.5亩,老路占地236.1亩。(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提供,最终数量以国土部门核实的为准)。本项目占用的农田均为一般农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林场,没有自然保护区。
(2)声环境
根据本次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所有监测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说明拟建公路沿线声环境现状质量整体较好。
(3)地表水环境
项目沿线的地表水主要是王英水库,其2011年常规监测数据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4)环境空气
各监测位点,SO2、NO2和PM10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四、环境影响评价和保护措施
(1)声环境
1)施工期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应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将施工营地设置在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加强对学校和集中居民点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2)运营期
环境背景值与交通噪声预测值叠加后,部分的敏感点的噪声昼夜预测值都有超标情况存在,加强交通管理,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路段禁鸣、限速、限速、安装隔声窗等可降5~10dB(A),保证居民点可达标。
(2)水环境
(1)施工期
①砂石料冲洗废水处理
砂石料冲洗废水SS浓度较高(高时可达50000mg/L),微小颗粒物较多。采用沉淀池延时沉淀处理方法。上清液回用于施工。
②生活污水:在施工区建设必要的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将生活污水(主要是粪便冲洗水和各类洗涤水)建议排入简易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用。
③混凝土拌合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和碱性物质(PH为11~12),采取中和、沉淀处理。
④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石油类,采取沉淀回收处理措施。
⑤设计桥梁引道路基排水和防护工程,如截水沟、边沟、护面墙、护坡、挡土墙、框格防护等,既可稳定路基,又可防治水土流失。
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后,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
营运期对水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在路面径流的排放造成沿线水体污染,因此,其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①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沟,路面排水应避免与水体直接连接。
②为保护水体水质,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③运营期的排水系统会因路基边坡或道路上尘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因此维护单位应定期清理排水系统及全线的边沟,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
五、环境风险评价
经计算本公路大田至王英段2015年、2021和2029年交通事故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分别为0.000038次/年、0.000053次/年和0.00083次/年;王英至三溪段2015年、2021和2029年交通事故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分别为0.000042次/年,0.000060次/年和0.000092次/年。公路营运期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在所经水域路段发生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极低。
本项目设3座中桥共213米,公路营运期间,应加强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上路管理,在桥梁两端醒目位置各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标志,加强防撞护栏的设计,增设防护铁网,纳入当地应急事故处理系统,配备事故急救设备和器材,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计划,防止污染和危险的扩散。
六、工程环保投资及环境管理监测计划
(1)拟建工程环境保护设施投资费用64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44%。
(2)工程监理单位应有专门的从事环境监理的分支机构及环境保护技术人员。环境监理应以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施工后期的生态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审核施工工艺中的“三废”排放环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设计中采用的治理技术是否先进,治理措施是否可行。污染物的最终处置方法和去向,审核整个施工工艺是否具有清洁生产的特点,并提出合理建议。
七、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对于提高周边路网的运行效率,降低区域内物流成本,对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拟建公路沿线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表明,当地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均支持项目建设。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的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综上所述,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后,阳新县大梅线大田至王英段和王英至三溪公路改建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直接联系。
十、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3986605932
  十一、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电子信箱:gzep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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