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8〕30号)的要求,为解决好矿区300多员工生计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我县一方安定平稳的发展大局,现将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公司赵家湾铜矿深部探矿权转采拟设矿权划定矿区范围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公司赵家湾铜矿深部探矿权转采拟设矿权划定作业区范围基本情况
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公司赵家湾铜矿行政区属白沙镇,深部探矿权转采拟设矿权划定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X Y
1. 3316493.324 38598860.207
2. 3316431.352 38598647.197
3. 3316123.356 38598597.154
4. 3316065.339 38598715.147
5. 3316089.333 38598757.150
6. 3315831.312 38598894.116
7. 3315844.309 38598921.118
8. 3316104.330 38598783.153
9. 3316139.319 38598863.158
10. 3316340.299 38599027.188
11. 3316359.302 38599004.190
12. 3316183.321 38598860.164
矿区面积:0.1023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140米至-950米
二、开采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一)山林补偿标准
1.材树类。大材树30元/株(20公分以上)、中材树15元/株(13-20公分)、小材树10元/株(13公分以下)、树苗5元/株。
2.风景树类(含常青树)。大风景树80元/株(30公分以上)、中风景树30元/株(15-30公分)、小风景树15元/株(15公分以下)。
3.果树类。盛果期果树100元/株、挂果期果树50元/株、未挂果果树20元/株、果苗5元/株。
4.经济树类。大油茶80元/株、小油茶15元/株、油茶苗5元/株、大油桐80元/株、小油桐15元/株、大棕树80元/株、小棕树15元/株、大药材(大腊米等)80元/株、小药材(小腊米等)15元/株、药材苗(腊米等)5元/株、大楠竹10元/株、小楠竹5元/株、把竹2元/株、丛竹1元/株、小竹林2000元/亩。
5.杂材林类。500元/亩。
(二)青苗补偿标准:青苗按1000元/亩标准给予补偿。
(三)坟墓类补偿标准
1.宗族祖坟800元/座
2.合茔坟600元/座
3.有碑坟500元/座
4.无碑坟400元/座
5.无主坟墓400元/座
(四)道路补偿标准:涉及的道路按实际施工成本为标准予以补偿。
(五)其它问题
其它附着物以协商协议为准。本次处置方案的对象仅限于本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作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如有异议可参照黄石市公布的处置标准进行补偿。
三、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为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9日,凡涉及本公告挂牌出让范围内的村组、村民如有异议,请与当地镇政府联系。(白沙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714- 7755216)
本方案最终由项目所在地的白沙镇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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