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在全县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8-04 12:08 来源: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爱国卫生工作要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整治,打造健康县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各镇区、村庄。

二、整治时间

2020年8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整治方面:1.规范占道经营。城区所有占道经营流动商贩须服从执法人员管理,移至临时疏导点和指定区域贩卖经营。2.严禁出店经营。城区商铺以门店墙体为界,一律不准店外摆放商品或物品,不得在门前乱拉乱挂乱晒线绳、衣物和拖把等,严禁未经审批店外从事商业宣传和展促销等活动。3.整顿户外广告、牌匾。全面清理整顿城区户外广告,拆除破损陈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全面清除城区主次干道“牛皮癣”、违规灯箱广告、招牌及临街喷绘墙体广告和条幅等;严禁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向过往行人散发各类小广告。

(二)建筑垃圾管控方面。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危险垃圾混合排放回填;严禁在公共场所和河流、湖泊、山体、水库管理范围内及其他非指定的场地擅自倾倒、抛洒、堆放、填埋建筑垃圾;各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统一在县市民之家城管窗口申请办理;从事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的运输车辆统一到县城管执法局渣土管理执法大队登记备案。

(三)园林绿化治理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要自觉做到不在绿化带内乱泼污水、乱倒垃圾、踩踏、停放车辆、焚烧物品,不刻划树木、攀折树枝,坚决查处各种占绿、毁绿等不文明行为。

(四)违法建设管控方面。按照“违法建设存量依法处理、增量严管为零”的工作要求,对已经规划审批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对外挂牌公示;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的新建违法建筑坚决从严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一经发现予以强制拆除。

(五)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加强对主次干道特别是商业集中区、城市重要窗口和重点部位的卫生保洁工作;定期组织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重点部位集中消杀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开展对城区垃圾桶专项整治,布置餐厨桶、调换破损桶、冲洗油污桶、整齐所有垃圾桶。

整治活动期间,对违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对阻碍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市民群众予以支持理解和监督举报,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我县城市治理工作,共创“整洁优美、通畅有序、和谐文明”的健康县城。

特此通告。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