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 11:14 来源:县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推进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行动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3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升我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0年度阳新县本级企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条件

(一)申报企业是在我县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有一定研发投入且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

(三)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四)有固定的科技人员办公、研发场所和较完备的科研仪器设备。

(五)近三年其主导产品应具有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或产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证明材料。

(六)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数据要在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中填报。

二、申报备案程序

(一)各申报企业将《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1)及《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于2020年11月11日前报送县科技局。

(二)县科技局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备案名单,并予以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县科技局给予备案。

三、有关说明

(一)现具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不再申报。

(二)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备案中存在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备案,该企业三年内不能重新申请备案。

四、联系方式

阳新县科技局  程春明  7328863  13677146168

附件1 《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基本信息表》

附件2 《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书》

阳新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