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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二期)收费标准(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3 10:44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试行)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

路侧停车泊位:一类路段:铁铺路、钟家湾路、经二十一路、阳新大道、杨家湾路、阳新大道妇幼路段、民福路;二类路段:金三角北路、白沙路、银山大道、彭山大道辅路、富阳路、马龙路、竹林塘、马家湾路、综合大道、双港大道、清正路、经九路金盾小区门口路段。

二、城区路侧停车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

一类区域路段街道泊位2元/小时(新能源车1.5元/小时),全天(7:30-19:30)15元封顶;二类区域路段街道泊位2元/小时(新能源车1.5元/小时),全天(7:30-19:30)10元封顶。每天停车收费时段为7:30-19:30,19:30-次日早上7:30实行免费。

三、城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

收费时段7:30-19:30,2元/小时(新能源车1.5元/小时),全天(7:30-19:30)15元封顶;19:30-次日早上7:30停车场实行5元包干。

四、免收停车费车辆

(一)临时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四)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在规定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五、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现将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停车收费标准(试行)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23日-6月23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县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电话咨询:0714—7326347。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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