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阳新县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政策》(阳政办发〔2023〕1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部份予以10%补贴。经企业自主申请、形式审查、现场核实等相关程序,经研究决定,拟对阳新县泰鑫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予以补贴,补贴金额为423.313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0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程春明 联系电话:0714-7328863
附件:阳新县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清单
阳新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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