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339号)等文件精神,对经县乡村振兴、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按每吸纳一人就业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经初审,排市镇龙口村阳新县轩繁家庭农场等5家就业帮扶车间共吸纳10名脱贫人口就业,拟拨付吸纳补贴2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方式:0714-7354454 阳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指导股
附件:阳新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公示名单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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