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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阳新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15:35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阳新县资助奖励标准化、质量提升及知识产权政策实施办法》(阳政办202218号)切实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现将组织申报2025年阳新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相关程序及时办理。

一、受理范围

(一)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获得贷款的企业,且该企业在阳新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已按时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补助标准

按照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予以贴息,单笔贷款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同一企业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笔贴息补助,下一笔贷款授权发明专利或商标用于质押。

三、申报材料

1.《阳新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用于质押的专利、商标权证书。

4.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贷(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5.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质权登记证

6.履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9.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要求

(一)已享受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政策的,不得重复申领阳新县知识产权相关奖补项目。

(二)各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知识产权奖补,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于4月10日前向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股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同放弃。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将不予拨付或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罗斌      联系电话:13657143898

附件:1.阳新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项目申报书

2.信用承诺书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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