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和《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差异化补贴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吴梅菊等18人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14-7350756
附件:阳新县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第五批名单公示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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