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我县政府失信投诉处理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现正式开通我县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渠道:
一、政务失信投诉举报对象
1、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2、政府机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3、“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
4、县信用办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二、投诉举报办理
县信用办负责受理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举报的失信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投诉举报承办单位自收到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县信用办,县信用办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三、投诉举报途径
县信用办负责受理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举报的失信投诉。投诉举报人需实名制,县信用办负责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电话:0714-7302076
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教育城科技馆1018
邮箱:yxxxyb7302076@163.com
欢迎广大市民对政府失信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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