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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阳新县十一届六次会议将于1月19日至21日举行

发布时间:2026-01-09 10:28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1月8日下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至21日在县城召开。

县政协主席徐德世,县政协党组书记陈新华,副主席董美乾、刘少兰、成青山、周银娣、彭易猛、秘书长程细英出席会议;副县长廖洋波列席会议。

会上,县发改局和县经信局分别通报了阳新县"“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和工业二次倍增工作情况。

会议协商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通报了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审议稿)>〉,并推举"两个报告"报告人;审议通过《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日程(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特邀人员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和选举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委员分组办法及召集人名单(草案)》。

县委统战部就委员调整情况在会上作出说明,会议还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就开好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徐德世要求,要锚定政治方向,把握全会核心要义,切实把县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广泛共识与自觉行动。要聚焦履职实效,筑牢全会工作根基,确保建言资政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要强化表率担当,凝聚奋进力量,带头严守纪律,促进团结,引导全体委员共同努力,确保将会议开成一个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方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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