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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关于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0)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0 10:45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有关整改要求,我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率较高。

二、整改目标

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监管和联合执法,严查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督导车辆检测服务单位对柴油货车检测严格把关,尾气超标的一律不予检测过关,做到应检尽检、应废尽废。

2.对不符合国标车辆一律不予上牌,不予上路行驶。淘汰已注销车辆信息的国Ⅲ及以下的车辆,收回柴油货车的道路运输证。

3、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和抽检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尾气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整改情况

1.20247月,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督察检查。2024722日印发《关于2024年阳新县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已完成问题整改。

2.加强对柴油货车的执法检查。2024年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070人次、出动车辆1159车次、检查源头企业132家、检查车辆2272台次、处罚车辆414台次、处罚非法改装218份。2023年度全县检测柴油车9237台,检测合格8931台,检测不合格245台。2024111月份,阳新县检测柴油车9534台,检测合格车辆9202台,检测不合格车辆332台。

3.202495日、1023日,我县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检2次。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45辆,3辆尾气超标,合格率93.3%。丰山铜矿的一台超标机械已封存;华新骨料的两台装载机重新进行了保养检测,委托第三方复检显示尾气已合格。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0)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1210-202412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联系电话:733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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