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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疾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763 发布日期 2024-01-08 发布机构 阳新县城东管理区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城东管理区

关于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疾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维护城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和羊布鲁氏杆菌病的净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免疫

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免疫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确保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近年来,人畜共患病频发,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事关乡村振兴及公共卫生安全。

今年,全区畜禽免疫工作按照春、秋“两防”集中开展,严格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政策方针,各单位要全力协助畜牧部门做好动物免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羊小反刍兽疫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做到应免尽免,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要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要达到100%。

城东畜牧中心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免疫信息,防疫物资的领用信息,动物标识信息,空瓶回收信息的录入及管理工作。

二、加强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围绕重大动物防控工作形势,切实抓好监测预警、消毒灭源、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等相关防控措施,针对非洲猪瘟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一是持续风险排查。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开展疫情排查,坚持“日排查、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异常,按照“早、快、严、小”的处置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二是强化移动监管。各单位要密切关注防止猪瘟疫情形势,严禁从非洲猪瘟疫区调入生猪及生猪产品,切实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三是强化检疫监管。畜牧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生猪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引前申报,落地监管”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规程开展检疫工作,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行为。督促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按规定申报检疫,强化对调运生猪的健康检查。

三、加大推进羊布病净化工作

目前全县布病净化工作严峻,疫病发生风险依然很高,城东畜牧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羊布病的监测,加强城东羊养殖场的监管,禁止从省外布病疫区调入羊只,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落地监管工作,加大对羊场的抽样检测,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四、优化畜牧业合理布局,严格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城东特殊的地理环境造成发展畜禽养殖余量小,并且资源环境不足。因此,各村要严格执行禁止在禁养区从事畜禽养殖,限养区内根据各自的资源环境条件适当发展或消减养殖规模。养殖场(户)必须按规定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并保证设备安全有效运行,要定期开展畜禽粪污贮存池和沼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积极推动“种养结合”的种养殖模式,并建立粪污消纳台帐,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指导思想,城东畜牧、生态部门要加强辖区养殖场(户)的日常排查工作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杜绝污染问题发生。

五、加强应急准备工作

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物质的储备。一旦出现疫情,按照疫情“报告要早,响应要快,处置要严,损失要小”的要求,各单位紧密配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阳新县城东管理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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