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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富池镇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6 发布日期 2022-03-01 发布机构 富池镇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富池镇

阳新县富池镇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2、负责对辖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对未依法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未按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予以强制拆除。

3、负责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等实施管理,以及对辖区道路临时堆放建筑物、乱停乱放车辆等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等市容方面的审批管理,以及对乱帖乱画、乱牵乱挂、临街建筑物正立面容貌、出店经营、马路市场、占道洗车、占道修理加工、违规烧烤等整治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清扫、收运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以及协助相关部门与村镇管理相关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池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富池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单位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下属单位组成,内设机构0个。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预计为298.70万元,比上年增加47.92万元,增加19.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7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收入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各项费用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本年支出298.70万元,比上年增加47.92万元,增加19.11%。其中:基本支出165.33万元,占总支出的55.35%;项目支出133.37万元,占总支出的44.65%。本年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298.7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各项费用增加;

3.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7.89万元,比上年增加17.89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本年度依据机关运行实际情况,据实编列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其中,包括办公费14.4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1.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2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固定资产总额为5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3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2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综合执法支出”主要内容是完成全镇市容管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镇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全镇市容管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镇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产出指标:综合执法支出项目经费为133.37万元;促进镇区环境治理,镇区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提升镇区卫生水平,打造卫生城镇。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

效益指标:业务涵盖乡镇数≥1个;打非治违查出次数≥10次;专项整治行动次数≥4次;执法政策宣传次数≥3次;执法业务培训次数≥1次;工作考核符合镇区及县局考核目标;按时完成各项业务;执法覆盖全镇辖区;投诉案件≤2例;业务考核时间≤1年;项目

持续时限为1年;通过综合执法的过程,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3、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后续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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