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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年阳新县富池镇综合执法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yx_fc/2025-00003 发布日期 2025-05-20 发布机构 富池镇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富池镇

2025年阳新县富池镇综合执法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富池镇综合执法中心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市容环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3.负责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4.对未依法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未按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进行建设贩予以强制拆除;

5.在镇区内,负责依法依规对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等实施管理;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清扫、收运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7.对辖区道路临时堆放建筑物、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挖掘修复费、收取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赔偿费等规费;

8.负责组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等市容方面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乱帖乱画、乱牵乱挂、临街建筑物正立面容貌、出店经营、马路市场、占道洗车、占道修理加工、违规烧烤等整治工作;

9.负责协助国土、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监等其他方面与村镇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及对应的行政强制;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池镇综合执法中心为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0个机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阳新县富池镇综合执法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378.8万元,比上年增加49.2万元,增加14.9%。其中,经费拨款378.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人员经费以及非税收入的增加,导致预算收入的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378.8万元,比上年增加49.2万元,增加14.9%。其中:基本支出246.8万元,占总支出的65.15%;项目支出132万元,占总支出的34.85%。本年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78.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原因:(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7.6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导致预算支出的增加;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1.51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外聘劳务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3.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万元,增加6.7%。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机关运行实际情况;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3万元,工会经费2.59万元,福利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打印纸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1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无

设备:设备价值78.89万元,净值24.60万元。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家具价值2万元,净值1.63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执法中心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提升本镇区城乡管理水平,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2025年预算安排13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通过抓队伍、强管理、树形象,保障执法工作正常运转,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总额=132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清理规范流动商贩60起;执法人员培训2次/年;拆违整治工作目标考核≥90分;执法监控覆盖率≥85%,项目周期=1年。

效益指标:有效促进城市管理优化升级;有效改善城市管理;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卫生。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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