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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年富池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yx_fc/2025-00005 发布日期 2025-05-20 发布机构 富池镇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富池镇

2025年富池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镇区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池镇人民政府本级为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社会事务办(民政办)、经发办、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7个内设机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富池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257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0.7万元,增加7.1%。其中,经费拨款2573.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项目支出业务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为257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0.7万元,增加7.1%。其中:基本支出773.13万元,占总支出的30.04%;项目支出1800.37万元,占总支出的69.96%。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2402.8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减少原因:(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74.59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5年人员经费减少;(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05.29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项目支出业务增加。

3.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82.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01万元,减少17.97%。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7.43万元,福利费3.89万元,其他交通费2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遵守乡镇“零”招待,无公务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占有房屋面积12376.79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应急救援)1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12376.7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786平方米。

设备:设备价值152.76万元,净值64.39万元(其中含专用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家具价值82.86万元,净值61.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镇区建设经费”主要内容是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改善城镇公共环境和整体风貌、促进乡村振兴及我镇可持续发展。2025年预算安排899.7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镇区基础设施水平,建设美丽镇区,优化镇区人文环境,吸引投资,带动经济发展。

成本指标:公共事业保障支出投入成本≤300万元;经济发展建设支出投入成本≤599.79万元;对社会稳定的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的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新建基础设施≥1处;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1次;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1次;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次;生活基础设施更加丰富健全,大幅增加居民茶余饭后活动场所,提升城镇绿化同时完善了活动设施;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盘活园区存量资产、扩园调区;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镇区各项公共事业平稳运行;项目开展时效为期1年。

效益指标:提高镇区经济收益增长,经济指标平稳增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工作满意度≥95%

2.“综合事务经费”主要内容是综合事务支出,涉及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法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等机构承担全镇工业、商贸、统计、社会治安、信访维稳、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工作经费。2025年预算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成本指标:乡镇综合事务支出突入资金≤300万元;对社会稳定的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的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开展党建工作≥10次;进行组织建设,开展宣讲活动≥3次;组织党员干部培训次数≥2次;开展文教卫活动≥1次;开展综治维稳活动≥4次。疫情得到控制,社会秩序稳定;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活动,打造文明乡镇;各项事业有序开展,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综治纪委工作有序开展,打造和谐清廉乡镇。项目开展时限为1年。

效益指标:提高镇区经济收益增长;促进镇区社会面和谐稳定,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新风尚;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干部满意度≥95%。

3.“乡村振兴经费”主要内容是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筑牢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衔接,2025年预算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各项乡村事务有序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成本指标:村级补助支出资金≤500万;农村事务支出≤100万;对社会稳定的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的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考核≥17个村;开展村组织目标管理考核≥1次;补助村级经济发展≥3个;新建农村基础设施≥4处;开展农业水利整治行动≥4次;推进农村产业发展,通过奖补等手段,推动村级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富裕;提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通过考核评价,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农村卫生环境;做好农村各项事务,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易地扶贫搬迁等各项日常组织工作;项目时限为1年。

效益指标:提高镇区经济收益增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干部满意度≥95%。

4.“人大代表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群众工作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5年预算安排0.5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群众工作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群众工作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成本指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0.58万;对社会稳定的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的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人大代表人数≤17人,参与人大会议次数≤1次,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履责100%,项目总周期1年

效益指标:保障按标准执行参会代表误工补助,人大代表履职效果和发挥作用良好。

满意度指标:群众工作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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