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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滨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1 11:22 来源:富池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阳新县滨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阳新县滨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及配套设施项目

2、建设地点: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黄金保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内容:对阳新县滨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进行扩容扩容规模为7000m³/d,主要新建二期构筑物调节事故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器、多元催化氧化池、水解酸化池、均质池、多级AAO池、污泥泵房及配水井、二沉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臭氧发生器间、污泥处理设施及除臭装置等。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5、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阳新县滨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位于阳新县富池镇金堡村黄金堡,主要处理富池镇医药化工园企业废水及富池镇生活污水,于2017年9月建成并投入运行,当前污水处理能力为6000m3/d。主要构筑物包括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多元催化氧化池、水解酸化池、均质池、二级A/O池、二沉池、臭氧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回用水池、混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储池、污泥脱水间等污水处理构筑物以及综合楼、仓库、车库等辅助用房。

现有工程的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的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构筑物及污泥脱水间产生的恶臭,通过合理项目布局,控制恶臭散发,加强绿化和管理,对池体加盖等措施,降低废气的环境影响;主要噪声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优化项目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主要是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脱水污泥和栅渣,生活垃圾和栅渣均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机械脱水后外委综合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13397236689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荷花路99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喻工

联系方式:18571820184

邮编:430071

电子信箱:16007066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众下载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

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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