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富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池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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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机构 | 富池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富池镇 |
各村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富池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富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根据《阳新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补齐富池镇小城镇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升城镇形象与品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镇区建成区为主要范围,全面实施以“七补齐”(即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用3年时间全部整治完成,到2022年底实现我镇城镇建设“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1.突出规划设计。坚持高标准设计,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公司加强小城镇整体风貌、重要节点、街巷和区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细化行动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推进时序及保障措施。严格规划设计把关,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推进。
2.实施镇区入口节点景观建设。加强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和建设。注重传统民居和历史街区的保护,建设美丽院落和美丽街区。统筹创文、创卫工作,扎实推进文明村、文明镇和国家卫生镇创建。
3.整治沿街立面。清理和规范设置沿街防盗窗、遮阳檐篷、空调室外机、卷闸门等建筑物和门牌、广告牌匾、各种灯箱标识、指示标牌等,门店招牌一店一牌、整齐规范,路牌、站牌统一制作设置,公益性宣传标语设置规范、美观,拆除更换残缺损坏的户外广告,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理乱贴乱涂,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
4.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打通“断头路”,修补破损路,整治低洼路,保持路面平整。完善供水供气设施,积极实施管线入地改造,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5.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加强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化,提升园林绿化景观效果。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
6.完善交通设施。贯通主干路,打通断头路,支持实施国县道过镇区路段大中修和提档升级,完善镇区路网。修缮破损路,硬化小街巷,改善主干路面。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公共停车场。完善路灯、信号灯、指示牌、消防栓、人行道铺装和无障碍通行等设施。
7.建设滨湖公园。规划新建中心公园,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利用河岸、街巷、古树、古井、水塘、文化广场等公共空间建设富有特色的“口袋公园”。
8.整治户外线缆。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弱电管线入地入廊,消除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现象。
9.治理交通秩序。科学设置完善护栏、信号灯、交通标识、标线、路灯、地名标志等设施。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堆物、违建现象,重点整治乱停车、乱修车、乱洗车、车辆和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
10.治理经营秩序。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经营秩序,合理划定临时疏导点,依法整治出店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加大集贸市场整治力度,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实现划区经营,清除“马路”市场及市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11.开展拆违治非。集中开展“乱搭乱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拆除行动,做到无违建。建立日常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建房审批管理制度,杜绝无序建房。清理和拆除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乱搭乱建的简易附属用房,拆除和回收空心房、危旧房。
12.加强污水治理。加快完善镇区排水管网和截污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入户工作,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稳步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出水达标率。
13.实施街道亮化美化提升工程。加强对建成区主干道路灯建设和改造,通过路灯照明、轮廓照明、点光源照明、透光照明等形式,打造靓亮夜景。对主干路、支干路合理设置路灯,及时进行维修,彻底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
14.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和改造,解决停车难问题。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改造提升乡镇集贸市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三室一厅一场”标准建设。
15.加强水域治理。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加强水面保护,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完善清淤疏浚,保持水体洁净,落实河湖长制度,专人负责,长效管理。
16.加强垃圾治理。开展垃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整治主次干道、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集中清理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乱堆存量垃圾。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压缩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落实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健全日常保洁机制,加大重点区域保洁力度,做到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17.提升城镇服务水平。推进城市服务功能向城镇延伸,推广数字化服务应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制定富池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邀请专业规划设计公司进行现场踏勘,明确建设项目内容和设计效果,列出项目清单,积极申报进入省、市、县补短板项目库,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申报进度。
(二)实施阶段(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按照项目实施计划表时间安排,采用EPC模式整体有序推进“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项目,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城镇风貌短板,达到美丽城镇标准。
(三)巩固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向上级申请对“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进行综合评价,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美丽城镇建设提档升级。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行动过程中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办、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合力。
2.社会广泛参与。以整治项目和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社会各方参与,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教育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不断提升文明素质。
3.创新投入方式。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引进市场主体和社会资金参与到擦亮小城镇建设中来。科学谋划项目,合理申报使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用活土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政策调配建设用地指标,拓宽筹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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