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富池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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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733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机构 | 富池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富池镇 |
各村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富池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富池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富池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鄂办发〔2020〕23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方案>》(黄办发〔2021〕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函〔2021〕4号)精神,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相结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减负、增能、提效并举,为全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经济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2020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含)以下的村,2021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的村,2023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由镇(区)据实确定债务清零时限。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
组织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财政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召开动员大会及培训会。全镇动员培训会召开以后,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结合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科学精准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步骤和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确定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并组织召开村级动员会进行层层部署安排,形成全镇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清查核实阶段(2021年4月-6月)
各村要组织村级化债专班,严格按照债务清理要求,结合年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对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并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相关债务,要求延伸调查清楚,最后报镇专班审核后,逐一建立村级债务台账。2021年6月5日前,通过“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锁定债务并逐级汇总上报。
(三)债务化解阶段(2021年6月至2025年12月)
各村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化解措施,压实化解责任,明确化解时间,严格按照镇级专班制定的化解工作要求,积极化解村级债务。第一阶段:2021年底实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不含经营性债务)债务清零。第二阶段:2022年底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不含经营性债务)债务化解达到60%,负责50万元以上的村债务化债达到30%;2023年底实现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村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全部清零。2025年底负责50万元以上的村力争债务清零。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至2025年12月)
各村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分阶段进行总结,将具体工作方法、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将对各村债务化解工作分阶段进行评估。各村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加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台账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专人专柜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镇统一管理。对有明确偿还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制定还款计划,镇财政所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
(二)依法清收债权。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清收债权用于还债。对农户税改前的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予以核销。
(三)落实政策减免。对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债务要优先化解;对税改前村集体欠缴税费形成的债务予以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对因上级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产生的村级债务,积极与县里协调筹措资金帮助化解。根据上级金融机构制定的优惠政策,对税改前的村级贷款,相关机构从未主张过债权、且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销;一直主张债权的,可依法予以减息免息
(四)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培育更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让更多农民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村级经济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
(五)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已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可用分红收益冲抵所欠债务。
(六)坚决制止新增債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下决心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上级安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不得要求村级组织配套。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坚决依法依纪究责任。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自2021年起连续五年,县财政每年安排1千万元资金,对各镇(区)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以奖代补。镇政府与县里协调设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必要的专班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全镇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财政所要按照省确定的保障范和标准,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
(八)鼓励村企“结对都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支持村集体化解债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优势、资金优势,帮助村集体把资产、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推动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高质量“输血”提高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组织办、经发办、纪委、统战、农业农村办、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各村委会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财政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村级要成立债务化解专项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保障工作完成。
(二)严明化解责任。建立村级债务化解责任机制,镇级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完善村级化债控债工作的责任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镇协调领导小组是化解村级务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主体责任。村级组织是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承担直接责任。对化解工作中领导不力、任务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抓工作落实,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纳入乡村基层治理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驻村干部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附件: 1.富池镇化解村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2.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重点举措统计表
3.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富池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柯晓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柯贤泰 党委副书记
马先军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梁 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袁成龙 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先春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思 副镇长
陈子义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志萍 党委委员、妇联主席兼党政办、组织
办主任
朱世明 党委委员、富池派出所所长
张德华 党委委员、鸡笼山派出所所长
邓志雄 财政所所长
许胜宗 经发办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费世洲 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
曹 松 民政办主任
费上东 财政所副所长
柯昌盛 港下村支部书记
余国安 丰山村支部书记
黄运雨 上巢村支部书记
宋登良 张湾村支部书记
王 英 金堡村支部书记
阚长江 富池口村支部书记
陈思春 富池村支部书记
王贵华 郝矶村支部书记
汪高秋 沙村村支部书记
王何胜 王曙村支部书记
袁上海 袁广村支部书记
张衣杰 良畈村支部书记
舒成造 五庄村支部书记
宋召南 林岩村支部书记
刘 燕 小雅村支部书记
孟祥发 孟铺村支部书记
赵堂勤 大雅村支部书记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所,邓志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费上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组成人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的原则办理,不在另行发文。
附件2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重点举措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指标名称 | 单位 | 当月数 | 累计数 | |
一、工作部署情况 | ||||
1.印发文件数 | 镇级 | 个 | ||
村级 | 个 | |||
2.召开会议次数(参加人数) | 镇级 | 次(个) | ||
村级 | 次(个) | |||
3.举办培训次数(参加人数) | 镇级 | 次(人) | ||
村级 | 次(人) | |||
二、宣传发动情况 | ||||
镇级 | ||||
村级 | ||||
三、制度建设情况 | ||||
1.制定或修订数 | 镇级 | 个 | ||
村级 | 个 | |||
2.印发工作手册或资料汇编数 | 镇级 | 本 | ||
村级 | 本 | |||
四、经费保障情况 | ||||
1.安排化债工作经费 | 镇级 | 元 | ||
村级 | 元 | |||
2.安排化债奖补资金 | 镇级 | 元 | ||
村级 | 元 | |||
五、企业帮扶情况 | ||||
1.参与帮扶企业数 | 个 | |||
2.帮扶资金数 | 个 | |||
3.帮扶村数 | 个 |
说明:召开会议次数(参加人数):召开2次会议,参加人数为23人,“当月数”填写为2(23)。宣传发动情况根据时间情况填写,内容自定。
附件3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指标名称 | 单位 | 锁定数 | 当月化解数 | 累计化解数 |
一、债务总额(按来源划分) | 元 | |||
1.银行信用社等借款本息 | 元 | |||
2.单位借款本息 | 元 | |||
3.个人借款本息 | 元 | |||
4.应付款项 | 元 | |||
5.应付工资 | 元 | |||
二、债务总额(按用途划分) | 元 | |||
1.经营性债务 | 元 | |||
2.公益事业债务 | 元 | |||
其中:(1)道路建设 | 元 | |||
(2)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建设 | 元 | |||
(3)饮水排污等人居环境建设 | 元 | |||
(4)农田水利和电力设施建设 | 元 | |||
(5)办公场所建设 | 元 | |||
(6)义务教育建设 | 元 | |||
3.管理费用 | 元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锁定数 | 当月化解数 | 累计化解数 |
其中:(1)干部报酬 | 元 | |||
(2)办公经费 | 元 | |||
(3)公共设施运维费用 | 元 | |||
4.历年水费尾欠 | 元 | |||
5.其他支出 | 元 | |||
其中:利息支出 | 元 | |||
三、负债村构成 | 元 | |||
1.无债务的村数 | 元 | |||
2.负债的村数 | 元 | |||
3.负债村分组情况 | 元 | |||
(1)10万元以下的(不含) | 元 | |||
(2)10-50万元的(不含) | 元 | |||
(3)50-100万元的(不含) | 元 | |||
(4)100-500万元的(不含) | 元 | |||
(5)500-1000万元的(不含) | 元 | |||
(6)1000万元以上的 | 元 |
备注:应付款项不含应付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款、建房集资款、押金、或质保金等暂收款项。“完成数”是指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村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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