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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2024年11月20日,阳新县兴国镇丰山路等1856条乡村道路名称已经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黄石市人民政府备案,现将标准名称予以公告:
详见附表《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方案表》。
自公告之日起,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第三章地名使用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均应使用标准名称,不得擅自更名或简化;地名应按照罗马字母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拼写,不得使用其他外文拼写。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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