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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年阳新县浮屠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8369 发布日期 2025-05-23 发布机构 浮屠镇人民政府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浮屠镇

2025年阳新县浮屠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5年阳新县浮屠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浮屠镇人民政府本级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

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浮屠镇人民政府(本级)为阳新县浮屠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综治办、经发办、乡村振兴办、综合执法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和农业农村中心等8个机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1487万元,比上年增加168.8万元,增加12.81%。其中,经费拨款148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2025年政府新增人员及扩大项目支出导致经费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1487万元,比上年增加168.8万元,增加12.81%。其中:基本支出1086.10万元,占总支出的73.04%;项目支出400.90万元,占总支出的26.96%。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487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原因:(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69万元,主要是2025年政府新增人员及人员工资调整导致经费增加169万元;(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本年度项目预算减少。

3.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00.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万元,增加9.6%。增加(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单位新增人员;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51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9.49万元,福利费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其他交通费25.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主要是定额“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 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了(减少)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单位情况本年度无政采计划。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占有房屋面积11722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1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1172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00平方米。

通用设备:含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空调等若干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家具37.5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镇区综合事务发展”项目

项目内容:通过项目支出预算,开展镇区森林防火、汛期防汛、疫情防控等综合性事务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9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镇区应急救援效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安全美丽镇区。

成本指标:综合事务发展资金成本≤90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降低灾害伤亡人数≥2人;有效提高镇区灾害防范救助成果;项目总时长1年。

效益指标:对镇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维护镇区社会安全与稳定;明显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2.“镇区综合执法”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开展镇区综合执法,维护街道秩序,保障街道亮化及绿化等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镇区综合执法,维护街道秩序,保障街道亮化及绿化等工作。

成本指标:镇区综合执法成本30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集中整治执法次数≥24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00户次;镇区及库区执法巡逻次数≥60次;查处纠正违法行为及时率≥92%。

效益指标:明显提高群众收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显著提升镇区社会稳定性;综合执法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3.“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

项目内容:保障浮屠镇政府人大代表相关活动顺利开展。2025年预算安排0.9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浮屠镇人大活动正常运转。

成本指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0.90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全年开展人大活动次数为2次(召开人大会议1次,开展人大选举活动1次)。

效益指标:人大代表充分反映民情民意;代表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4.“镇区招商引资”项目

项目内容:通过项目支出预算,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企业来本地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就业。2025年预算安排6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招商引资宣传、吸引外地企业投资建厂,提高地方经济活力。

成本指标:项目运行成本≤60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招商引资活动次数≥2次;镇区年度产业投资总金额增长≥5%;年初计划目标基本完成;年终各项工作考核合格。

效益指标:提高镇区税收收入;提提高镇区新增就业率;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5.“镇区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项目内容:通过项目支出预算,对镇区公共基础设施定期维护,保障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不受影响。2025年预算安排6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镇区基础设施水平,建设美丽镇区,优化镇区人文环境。

成本指标:项目运行成本≤60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保障基础生活设施安全可靠;年初计划目标基本完成;年终各项工作考核合格。

效益指标:提高镇区经济收益增长;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6.镇区信访维稳”项目

项目内容:通过项目支出预算,落根据镇区群众历史上访情况,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保障政府部门正常运转。2025年预算安排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维护地方稳定,保障群众权利,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成本指标:项目运行成本≤80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降低上访次数≥10次;信访案件降低率≥20%;年初计划目标基本完成;年终各项工作考核合格。

效益指标:维持地方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7.“镇区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内容:通过项目支出预算,落实落地乡村振兴政策,提升基层村组织产业发展,凝聚基层力量,建设美丽乡村。2025年预算安排6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实现乡村振兴中的文化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五大阶段性目标。

成本指标:项目运行成本≤60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乡村振兴覆盖村≥39个;争取建设美丽乡村数量≥1个;年初计划目标基本完成;年终各项工作考核合格。

效益指标:提升群众年均总收入;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改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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