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木港镇执法中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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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mg/2023-00016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机构 | 木港镇财政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木港镇 |
木港镇执法中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市容环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 负责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3. 负责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4.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未按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予以强制拆除;
5. 在镇区内,负责依法依规对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等实施管理;
6.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清扫、收运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木港镇综合执法中队为木港镇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游单位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下属单位组成,内设机构0个。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人,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为78.30万元,比上年增加78.30万元,增加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收入增加原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本年度独立预算汇编。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为78.30万元,比上年增加78.30万元,增加100%。其中:基本支出37.58万 元,占总支出的47.99%;项目支出40.72万元,占总支出的52.01%。本年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78.3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增加原因: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本年度独立预算汇编。
3、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4.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8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本年度依据机关运行实际情况,据实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等。 其中:包括办公费0.3万元、电费 2.00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福利费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一股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一般公共颈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货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出(境)任务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根括《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淮(2021年)》要求,2022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固定资产总额为5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通用设备3万元,其中:电脑3台,打印机复印机1台,空调5台;家具用具2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木港综合执法中队“打非治违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打非治违工作相关支出,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2022 年预算安排 70 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度绩效目标:通过抓队伍、强管理、树形象,保障执法工作正常运转,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行为。(1)产出指标:联合专项活动次数≥2 次;镇区巡查违法活动≥10 次;工作考核达到镇区及县局考核目标;业务开展时间≤1 年;(2)效益指标:降低城乡发展成本;改善城乡居住环境及发展环境;促进城乡地区环境宜居;(3)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3、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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