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木港镇防范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镇直机关单位:
《木港镇防范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木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木港镇防范金融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全镇金融稳定,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根据《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各行业领域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阳防金办函〔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木港镇实际,现就开展防范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打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及要求,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有效机制,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工作重点
建立“监测预警、分类评估、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防范和处置涉及企业金融风险制度,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风险,促进全镇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及报告制度
1.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企业资金风险情况,突出重点对象、关键企业等个体的监控,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内金融机构负责定期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银行贷款逾期企业名单。派出所负责监测企业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非法集资以及企业主要经营者频繁出入境、涉嫌经济或刑事犯罪等情况,并将监测异常企业名单及时通报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重点关注名单中的企业经营状况,一旦发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健全监测预警制度,进行风险监测分析和自查,制定预案,组织协调做好预警监测工作,定期将监测情况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重大涉企风险报告制度。建立重大涉及企业金融网险事项报告制度,涉及跨区域重大事件及相关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及其他成员单位。上报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起因、性质、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其它有关的事项。
3.建立健全金融信息宣传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有关案件情况,加强对群众的金融知识、投资知识的教育宣传。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对造谣惑众要予以澄清,对“假出走、假破产、假倒闭”的行为要予以揭露,对捏造事实,恶意发布虚假信息的,要依法予以处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引导,增强中小企业的信心,消除社会负面影响,防止引发社会群体性恐慌。对跨区域重大事件,指定专人配合县政府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二)建立健全分类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分类评估机制,成立相关部门及专业财务人员、法律人员等组成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及时对异常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提示风险信息,提出处置意见。
涉企风险事件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
出现的涉及企业资金风险事件,由领导小组根据评估小组出的风险程度评估和处置意见,相应进行处置。重大及以上事件由镇政府向上级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较大及重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负责对有关处置工作进行协测,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并及时上报县政府,由县领导小组公室协调、指导涉及风险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一般事件由镇政府负责进行协调处置,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四)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整治制度
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体系平台功能,对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进行定期开展排查并上报信息。
1.开展实地核查。各单位开展实地摸排核查,核实各类信息并做好更新完善、并重点掌握两类信息:一是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和门牌号;二是业务模式流程及宣传广告主要内容(对经营场所外部的LED等户外广告拍照;对纸质广告宣传单拍照并留存)。发现情况的立即报告镇综治中心。
2.开展日常巡查。各单位在开展日常巡查过程中,要积极关注各类问题线索,新发现从事金融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立即报告镇综治中心。
3.开展联合检查。对全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风险情况,报镇综治中心研判,按风险程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事关全镇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大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深化机制联动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联动,顺应市场规律,遵守法律法规,稳妥细致、依法合理地做好金融、建设、企业不稳定问题化解处置工作。
(三)强化舆论引导
引导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客观通报,提升社会各界防范与化解工作的认识,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增强企业经营者信心,有效遏制名类谣言的发生及传播,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形成有利于风防范与化解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
各部门要妥善保管企业资金链风险与化解工作的各类信息,做到专人负责,严防因信息泄露,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风险处置。探索建立企业风险统一对外发布工作制度。对未经批准、故意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木港镇防范金融风险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木港镇防范金融风险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 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 赞 党委副书记
杨 迎 党委委员
成良谋 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成 员:周理银 社会事务办主任
明平杨 工会主席
华永斌 司法所所长
吕监青 财政所所长
朱纯柏 中心学校校长
成传城 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谢浩然 邮政支局局长
王仲阳 农商行木港支行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吕监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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