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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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95956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机构 | 中共木港镇委员会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木港镇 |
关于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村、机关单位:
现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木港镇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发展短板,在新的起点上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扎实推进我镇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阳新县委、阳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发〔2021〕11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的指示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切入点,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全镇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严格落实各类帮扶政策。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焦点不散、靶心不变、频道不换,持续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防止贫困反弹。坚持摘帽不摘责任,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压实行业部门、村领导干部责任,严防松劲懈怠。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持续落实好兜底救助类政策和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坚持摘帽不摘帮扶,严格驻村工作队管理,择优选派镇级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摘帽不摘监管,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户动态监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扶贫项目跟踪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和特困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组织开展动态走访排查。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和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对筛查出来的预警对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通过福利托养的方式入住福利院,实行集中提供照料护理服务。建立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失能人员联系帮扶机制。
3.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延续优化教育帮扶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各项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建设。落实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4.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严格落实农村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负标准等各项医疗报销相关政策。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发挥医疗救助作用。
5.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情况。
6.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水库管理,科学调度饮用水源地水资源,确保在极端天气情况下水源有保障。加大自来水厂及自来水管网管网运营管护力度,及时处置安全隐患,确保供水稳定。对接县自来水公司,力争三年内连通县城自来水,覆盖田畈、木港等村以及集镇,解决镇域内因缺少大型水库导致水源不充足的难题。落实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三个责任”(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应急保障机制,有效应对脱贫地区安全饮水不稳定或季节性缺水等问题。确保到2025年底,我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县级要求的93%以上。
7.持续强化“五个基本”建设,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基”工程,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发展基本产业,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一批产业项目,建立健全适合搬迁劳动力特点的产业体系,重点补齐配套产业发展方面的短板。解决基本就业,拓展搬迁群众就业渠道。积极支持鼓励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落实公益性岗位兜底,对上申请各类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促进留守劳动力就地就近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一批搬迁群众最关心的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项目。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建立和完善适应安置区后续发展的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确保安置区和谐稳定、长久治安。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在较大的集中安置点建立党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倡导组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理事会等,增强安置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8.开展项目资产专项清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在全镇范围内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清查摸底,按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到户类资产进行梳理分类,镇、村建立资产台账。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对特色产业基地、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等经营性资产,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确权,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对桥梁公路、农田水利等公益性资产,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标准。对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由村集体直接管理,并引导收益主体参与管护。对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农户或经营主体自主管理和运营,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规范收益分配用,促使公益性资产继续发挥作用,严防经营性资产流失和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严禁一发了之、一分了之。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主动进行公示,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加强日常监督和审计。对新增资金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式同步纳入管理和监督。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9.科学编制好乡村振兴村庄规划。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电子基础数据库,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认真谋划,综合考虑行政村发展现状、区位条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资源禀赋等条件,合理选择一批区位偏远、自然环境相对恶劣、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人均纯收入相对较低的村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从衔接专项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帮扶资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增强村级发展能力。同时,选择一批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资源禀赋优势突出的村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积极总结能借鉴、复制和推广的典型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运行。
10.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三项短板”。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加快补齐水、电、路、通信、广播电视、5G 网络等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农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镇村配套电网建设,提升供电能力和用电质量,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项目等电力保障成效。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ˮ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普通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农村村庄整治专项行动,加快补齐村庄治理短板。着力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力争到 2025 年,农村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处理、分类处置、梯次推进、建管并重、长效运营的原则,以分散治理为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提高全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和治理率,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实施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推进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和整合教育资源,持续加强镇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规划长期保留的村小建设,合理调整优化学校布局,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全镇教育水平。着力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医,乡村远程医疗全覆盖。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免费培养一批大学生乡村医生。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力争到2025年,全镇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达到60%以上。夯实乡村文化阵地,开展乡村文化活动,加快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广大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11.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着力抬高“三项底板”。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抬高产业发展底板。坚持走绿色高效循环发展道路,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发展优质水稻、双低油菜、蚕桑、水果、茶叶、畜禽养殖、特色水产品等七大产业。重点打造蚕桑、柑桔、茶叶、特色水产品、畜禽养殖等五大重点产业。大力打造生态渔业品牌。继续在全镇水面实施“人放天养”生态渔业管理模式,不投肥、不投饵、不用药,以鱼净水,以鱼洁水。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价值链主要收益留给农民。以培养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为载体,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抬高劳动力稳岗就业底板。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依托“资智回乡”工程,吸引经商人士、高技术人才、高校毕业生等返乡创业就业。强化创业基地建设,以特色种养殖、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为支点,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更多农村劳动力实现自主创业。加快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和创新创业,坚持规范运营扶贫车间,拓宽返乡在乡劳动力就业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结合脱贫劳动力就业意向和培训意愿,继续对脱贫劳动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能力。深化与劳务输入地区合作,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促进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就业结构,为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拓展空间,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原则,合理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保洁护林、道路管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非全日制公益性工作岗位,优先安排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三、组织保障
1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健全镇、村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责任人,主要精力放到服务“三农”工作上。继续推行扁平化网格管理机制,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专班,下设“一办七组”,党委班子成员全员参与乡村振兴,构建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
13.强化驻村帮扶。常态化压实驻村工作队责任,引导驻村队伍将主要精力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重点结对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坚决防止返贫致贫。
14.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15.强化人才支持。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农技、管理等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重点高校定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接落实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科技特派员“县管乡用、服务到村”的体制机制。
16.强化考核评估。为全面做好中央和省对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绩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加强日常工作督查调度,坚持问题反馈整改、通报和约谈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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