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中共木港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木港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_mg/2023-00001 发布日期 2023-01-03 发布机构 木港镇财政所
文号 文件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木港镇

中共木港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木港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村、镇直机关单位:

现将《法治木港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木港镇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法治木港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木港,让法治成为木港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共阳新县委关于印发〈法治阳新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阳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木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关 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以推动镇域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落脚点,全面推进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的秀美木港”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木港。

(二)总体目标。 2025年,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全面加强。职责明确、智能高效、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显著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加优化。到 2035年,全镇基本实现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木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成为木港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二、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四)加强宪法实施。镇人大主席团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建立健全涉及宪法问题的论证检视和事先审查制度。

(五)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创新“12 ·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信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六)严格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决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盲目决策。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依法追究违法决策责任。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七)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   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对外公开、动态管理、考核评价机制。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异地可办”。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一号申请、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一业一证”,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做到高频事项“掌上办”、“就近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无证明城镇”。持续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营商环境问题反馈渠道和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开展常态化公平竞争审查,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建设诚信政府。

(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依法界定、合理划分执法权限,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持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工作闭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的保障力度,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

(九)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电信网络诈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动态调整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及时向社会公开。 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推行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探索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源头防范,及时评估处置执法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法院、司法建议的办理、回复、反馈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质量,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果。

(十一)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加强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和完善数据采集、更新、交换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考核评估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推进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化升级,促进与全国全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深度融合。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打造信息共享、相互推送、快速反应、联勤联动的指挥中心,实现在长江大保护、河湖治理、污染防治、雪亮工程等重点治理领域“一屏全览、一键触达”,探索大数据辅助决策。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二)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推动落实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推动婚姻家事类案指定管辖集中审理,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健全司法人员正负面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落实责任追查的程序与制度。落实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与合议庭评议、审(检)委会讨论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优化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职能,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运行。

(十三)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统一常见多发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 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依法适用缓刑力度。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深化刑事申诉制度改革,引导当事人通过律师行使申诉权。健全有关工作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民事诉讼便民原则,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2022 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健全简易程序、电子诉讼规则。加强疑难复杂案件合议制审理范围,建立独任制与合议制转换适用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推广网上司法确认模式。推行“微法庭”办案模式,发挥“微法庭”在远程调解、庭审直播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在线立案、远程庭审。

(十五)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执行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优化执行权配置,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质效。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加强刑罚执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健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

五、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十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健全以党建引领为主体、以居民自治和公共管理服务为两翼的镇域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各类网格“多网合一”运行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完善乡镇基层治理体系和社区治理工作体系,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机制。加快构建共治共享的基层自治体系,引导各类社会主体依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十七)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木港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深化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普法精准性和有效性。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培育具有木港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品牌。

(十八)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以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三大平台的融合运用力度,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服务规范化、服务评价机制等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准,加快建成智能化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协助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十九)强化社会矛盾综合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矛盾风险控制在镇域目标。构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应建尽建,实现“行业内矛盾行业内解决,专业性纠纷专业化调解”。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全面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二十)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全方位监督。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作用,推动建立法治督察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衔接配合机制。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二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依法及时处理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对规范性文件书面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备案审查能力,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备案审查程序,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二十二)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积极构建镇域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定期通报和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革,2022 年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工作,加大追责力度。

(二十三)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制度,完善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制度。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办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制度。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

(二十四)加强对执法司法问题的监督。加强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工作,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健全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制度。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定不移清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健全政法队伍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七、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全面依法治镇基层基础

(二十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镇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推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实现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动学校广泛学习宣传。

(二十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委(支部)要切实履行推进本级本部门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将推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坚持重大法治事项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加强和改进法治督察工作,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

(二十七)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与时俱进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完善清理工作机制,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强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普及率和知晓率。加强学习教育,将重要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宣教月、法治宣传规划。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党委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

(二十八)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健全完善员额遴选制度,深化分类管理。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发展。深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二十九)夯实法治建设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各村、各机关部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党委(支部)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保障,将基层法治建设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警一法律顾问”,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和规范检察室建设。推进基层派出所建设,派出所社区民警达到派出所警力的40%以上。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按照“2 (政法专编)+N( 司法辅助人员)”模式,确保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完善政法跨部门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进法治木港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各村、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划精神和要求,压实压紧工作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