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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本级、汇总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5223 发布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排市镇人民政府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排市镇

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本级、汇总预算公开

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镇区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排市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由镇政府本级单位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2个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分别为:

1、阳新县排市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机构如下: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综治办、信访办、乡村振兴办。人员编制45个,党委委员9个。

2、阳新县财政局排市财政所。内设机构如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人员编制14领导职数1正2副

3、阳新县排市镇综合执法中队。单位未设内设机构人员编制6人,设中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部门本年收入为1,056.70万元,比上年增加305.1万元,增加40.59%。收入增加原因:部分预算口径调整,2023年预算已按照相关政策将奖金纳入预算及预算外收入增加导致。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部门本年支出1,056.70万元,比上年增加305.1万元,增加40.59%。其中:基本支出856.55万元,占81.06%;项目支出200.15万元,占23.37%。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50.20万元,占本年支出89.92%;城乡社区支出类106.5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8%支出增加原因:部分预算口径调整,2023年预算已按照相关政策将奖金纳入预算及预算外支出增加导致。

3.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86.19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7.16万元,减少7.67%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依据机关运行实际情况,据实列编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6.70万元、电费8.0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工会经费8.40万元、福利费4.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21.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保有数1辆。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5 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 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任务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1.872万元,包括:货物类21.87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固定资产总额为677.8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 1370.48平方米,通用设备251.63万元,专用设备1.41万元,家具用具42.95万元,现有公务用车数量为 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乡镇事务发展”项目主要是保障镇区预算外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2023年预算安排145.03万元,其中,145.0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政府各项工作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产出指标:小项目数≥5个;覆盖行政村个数≥5个;打非治违次数≥4次;聘用人员个数4人;政务宣传次数≥1次;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率≤0%;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促进全镇范围内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协调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2.“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主要是听取和审议阳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完成2023年人大代表选举以及人大代表培训等相关活动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0.4万元,其中,0.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全年工作认真落实见效。产出指标:人大会议1次;人大选举活动1次;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加强对代表的培训管理,代表的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加强对管理区各部门的监督;密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不断改善镇区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3.“基层财政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保障基层财政所预算外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2023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财政所各项工作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产出指标:完成各项业务10次;政务公开及惠农政策宣传2次;档案整理1次;三资监管业务培训3次;三资监管考核达标;档案管理保持省优;产权交易提升质量管理;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镇区财政事务有序运行

4.“综合执法中队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保障基层综合执法中队预算外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2023年预算安排24.73万元,其中,24.7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治违控违拆违、市场整治等执法实施范围覆盖整个镇区。产出指标:小项目数1个;集中整治执法次数6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5户;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违规查处;合格率达到85%;各部门联合验收;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切实维护市场各方权益,消除安全隐患,镇区环境得到改善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排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镇区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算包括:本级部门算单位1个,单位直属事业二级单位0个等算。内设机构如下: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综治办、信访办、乡村振兴办。排市镇人民政府人员编制45个,党委委员9个。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为 791.80 万元,比上年增加236.8万元,增加42.67%。收入增加主要原因:部分预算口径调整,2023年预算已按照相关政策将奖金纳入预算及预算外收入增加导致。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791.80 万元,比上年增加236.8万元,增加42.67%。其中:646.38万元,占82%;项目支出145.42万元,占18%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91.80万元,占本年支100%支出增加原因:部分预算口径调整,2023年预算已按照相关政策将奖金纳入预算及预算外支出增加导致。

3.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71.15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6.07万元,减少7.86%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依据机关运行实际情况,据实列编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7.00万元、电费8.0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工会经费5.96万元、福利费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21.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 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保有数1辆。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5 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 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任务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万元,包括:货物类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固定资产总额为381.19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 465平方米,通用设备176.86万元,专用设备0.62万元,家具用具21.32万元,现有公务用车数量为 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乡镇事务发展”项目主要是保障镇区预算外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2023年预算安排145.03万元,其中,145.0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政府各项工作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产出指标:小项目数≥5个;覆盖行政村个数≥5个;打非治违次数≥4次;聘用人员个数4人;政务宣传次数≥1次;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率≤0%;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促进全镇范围内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协调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2.“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主要是听取和审议阳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完成2023年人大代表选举以及人大代表培训等相关活动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0.4万元,其中,0.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全年工作认真落实见效。产出指标:人大会议1次;人大选举活动1次;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加强对代表的培训管理,代表的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加强对管理区各部门的监督;密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不断改善镇区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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