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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排市财政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5224 发布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排市镇人民政府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排市镇

排市财政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预算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管、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财经政策执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财政局排市财政所是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阳新县财政局排市财政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0人、事业编8人、工勤编0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预算收入为158.40万元,比上年增加23.60万元,增长17.51%。收入变化原因:部分预算口径调整,2023年预算已按照相关政策将奖金纳入预算。其中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8.4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158.40万元,比上年增加23.60万元,增长17.51%。支出变化原因:部分预算口径调整,2023年预算已按照相关政策将奖金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28.4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3.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8.89万元,比上年减少1.33万元,降低13.01%。支出变化原因:人员减少,依据机关运行实际情况,据实列编办公费等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4.90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福利费0.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4.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任务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3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支出变化原因: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依据单位运行实际情况新增政府采购预算。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包括复印纸、台式计算机等;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项共计304.72万元,主要为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2、通用设备:114台共计51.58万元,主要为空调、打印机、电脑等;

3、专用设备:2套共计0.79万元,主要为监控设备、摄像机;

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66个(套)共计17.36万元,主要为衣柜、办公桌椅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基层财政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保障基层财政所预算外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2023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财政所各项工作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产出指标:完成各项业务10次;政务公开及惠农政策宣传2次;档案整理1次;三资监管业务培训3次;三资监管考核达标;档案管理保持省优;产权交易提升质量管理;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镇区财政事务有序运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此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为空表;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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