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关于印发《阳新县开展“爱心消费券” 发放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27015 发布日期 2023-04-13 发布机构 排市镇人民政府
文号 文件分类 社会发展 所属机构 排市镇

关于印发《阳新县开展“爱心消费券” 发放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 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让工会会员、职工群众走出家门、 走向市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爱心消费券发放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黄商 发 1 号文件要求,决定于 2023 年 6 月底前在全县开展“富川 购物季·爱心消费月”活动,将部分工会福利费转化为爱心消 费券,重点用于刺激餐饮消费。具体方案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会会员,县属国有企 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职工会会员;中央、省属在阳新企业在职 工会会员、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在职工会会员单位参照执行。

二、使用范围

经营地址在县域内(不含新港园区)、符合“云闪付”平 台要求的餐饮企业。

三、使用期限

自活动启动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四、发放标准及使用方法

1、发放标准。将 2023 年基层工会会员福利费的一部分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用于餐饮消费。工会会员每人按照 500 元标准发放,原则上 2022 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没有按标准 足额发放到位的单位每人按照 300 元的标准发放。

2、发放流程。各基层工会指导并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下 载“云闪付”APP、完成注册及绑卡工作。各基层工会向指定 的平台收款账户完成付款后(账户名: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33859783856,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将 付款回执、《电子消费券发放名单》(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 档发送至指定邮箱。“云闪付”平台将根据各基层工会提供的 名单、金额将电子消费券发至工会会员“云闪付”账户。

3、使用方法。各基层工会会员可在县域内符合条件的餐 饮实体商户使用电子消费券抵扣。电子消费券须在消费券到账 之日起至 6 月 30 日 24:00 前消费完毕。逾期未使用完毕的消 费券余额,原路退还给各基层工会,用于补充单位工会经费, 不得用于原会员二次发放。

五、责任分工 

1、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全县各基层工会发放电子消费券; 督促各基层工会具体做好本级工会消费券发放工作,组织本单 位工会会员在手机下载平台 APP,并于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会 员注册、付款、名单申报等工作。《电子消费券发放名单》中 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要准确填写。如因信息报送错误, 导致电子消费券未能发放到工会会员账户的,由各基层工会负责。

2、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将机关事业单位 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时拨给各单位。

3、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子消费券的使用、核销工作。 各镇区负责动员辖区餐饮企业,特别是限上餐饮企业报名参 与,积极配合电子消费券的使用及核销工作,鼓励餐饮企业出 台配套的商业促销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发挥电子消费券对繁 荣消费市场的促进作用。

4、经信局负责协调经信系统垂管单位、金融办负责协调 金融系统垂管单位、县国资局负责督促县属国有企业落实此次 活动。县工商联配合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活动。 5、“云闪付”平台负责做好电子消费券发放、使用和支付 服务工作,提升对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的支付服务质量。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3 年“富川购物季·爱心消费 月”是全县重点促消费活动,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 治站位,认真落实。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县经信局、县金融 办、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工商联等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 形成合力。各镇区要成立工作专班,积极组织推进落实。

(二)鼓励带头消费。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引导和组织机关、 企事业单位职工,在节假日期间带头消费,带动全社会加快恢 复消费信心。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参与单位、企业在爱心消费券发 放过程中,不得违规、变相发放福利;工会会员在使用爱心消 费券时,不得违规套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参与此次 活动的餐饮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价格检查,确保活动期间餐饮 企业服务质量和价格稳定;县总工会将会同县政府督办室、县 纪委、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对此次消费券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等行为 予以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