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财政局三溪财政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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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x/2023-00003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机构 | 三溪镇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三溪镇 |
三溪财政所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公开说明
目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管理;
2.各项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等社会保障资金的审核与发放;
3.票据管理、数据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档案管理;
4.参与镇政府的招商引资;
5.项目资金申报、核算;
6.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
7.乡镇辖区内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
8.合理调度资金,保证基层政府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9.上级财政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溪财政所为三溪镇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三资监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根据阳编办[2004]50号文件核定三溪财政所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4个,领导职数4个。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三溪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是209.60万元,比上年增加24.0万元,增加12.93%,其中,经费拨款209.60万元。收入增加原因:工资改革,增加了基础绩效工资。
2.预算支出情况:三溪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是209.6万元,比上年增加24.0万元,增加12.93%。其中:基本支出179.6万元,占总支出的85.69%;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14.31%。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增加原因:工资改革,增加了基础绩效工资。
3.2023年项目支出较上年持平,主要是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三溪财政所无重点项目支出项目安排。
4.三溪财政所本级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3.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2万元,减少 27.13%。减少原因主要是:主要是年中有退休人员,各项费用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2.9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 0.4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1.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情况
2022年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73.5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979平方米;通用设备13.5万元;家具用具价值15万元;无形资产价值12.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基层财政所工作经费”项目主要保障财政所各项事业有序推进,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2023年预算安排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三溪镇各项菜长势也事业有序推进。产出指标:全年开展三资监管次数为1次;档案管理次数为1次;产权交易次数为13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群众满意度≥95%;效益指标:系统正常使用年限≥5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单位无三公支出,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3.2023年本单位没有列政府采购年预算,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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