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陶港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6574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陶港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陶港镇 |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负责协调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土地流转、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5.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6.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7.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发挥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8.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9.编制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负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11.承办县党委、政府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陶港镇人民政府为阳新县陶港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2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党政办、民政办、纪检监察室、社会事务办、经发办等5个机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陶港镇人民政府、阳新县财政局陶港财政所。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898万元,比上年增加10.4万元,增加1.17%。其中,经费拨款89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本部门2024年人员调资导致人员经费略微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898万元,比上年增加10.4万元,增加1.17%。其中:基本支出817.44万元,占总支出的91.03%;项目支出80.56万元,占总支出的8.979%。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764.9万元,占本年支出85.18%;城乡社区支出133.1万元,占本年支出14.82%。
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8.71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4年人员调资导致人员经费略微增加;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69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人大代表活动费和城管执法支出增加。
3.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6万元,减少5.01%。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1.2万元,工会经费7.64万元,福利费4.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2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遵守乡镇“零”招待,无公务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7.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98万元,减少了17.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采购支出;二是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0.8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复印纸、多功能一体机、彩色打印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家具用具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为房屋修缮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主要是公车加油服务、公车维修服务、印刷服务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720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2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72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20平方米。
通用设备:电脑41台,打印机复印机21台,传真机1台,空调39台。
专用设备:无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家具2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人大代表活动及参会期间的费用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0.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人大代表活动及参会期间的费用支出。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总额=0.58万元。
产出指标:人大代表活动费标准=360元/人;县级人大代表数量=16人;人大代表参会率≥90%;按计划完成各项会议议程=100%;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间≤7天。
效益指标:按标准保障参会代表补助;人大代表履职效果良好,有效发挥作用。
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满意度≥95%。
2、“财政事务支出”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保障单位的日常运转和业务工作稳定开展。2024年预算安排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健全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招投标项目公平、合规;加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实行全镇区财务会计电算化。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总额=30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开展绩效评价小项目次数=30次;三资监管涉及村个数=16个;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4次/年;上级部门组织工作考核≥90分;项目周期=1年。
效益指标:推动镇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经济发展综合实力;惠民惠农补贴资金>300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基本满意。
3、“综合执法支出”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提升本镇区城乡管理水平,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2024年预算安排49.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通过抓队伍、强管理、树形象,保障执法工作正常运转,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总额=49.98万元;对社会发展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拆除违建30起;清理规范流动商贩300起;执法人员培训5次/年;拆违整治工作目标考核≥90分;项目周期=1年。
效益指标:有效促进城市管理优化升级;有效改善城市管理;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卫生。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