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陶港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116634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机构 | 陶港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陶港镇 |
各村、镇直各单位:
《陶港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陶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5日
陶港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龙港“9·1”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镇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电[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陶港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陶港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 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董恩钢 党委副书记
熊 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 武 挂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 涛 综治办副主任
李 茜 纪委委员、纪检干事
吴远航 政府干部
黄召球 中心学校校长
陈 勇 执法中队队长
刘劲常 城建中心主任
王海松 市场监督所所长
陈 刚 派出所教导员
各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由王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远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的统筹协调、任务督导、信息报送、报道宣传、临时任务上传下达等各项日常工作。
中心学校: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开展“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学教活动,源头上引导广大师生拒乘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和无牌无证、超员车辆,引导学生家长自觉不使用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和无牌无证车辆接送学生;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成立护学岗、护校队,参与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摸排学生上学、放学和放假归家乘坐车辆信息,填好学生乘车信息摸排表(见附件1)。
执法中队:在交警富池中队陶港段路长的配合下,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对过境车辆,特别是面包车、客运车、渣土车、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查验驾驶员资质、酒驾、毒驾和车辆审验状态、车况等人车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或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置;负责对建筑工地车辆和驾驶人源头进行管理,严禁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从事工程作业;负责协同做好交通安全公益广告。
城建中心:在执法中队的协助下,负责加强路面、尤其是镇中心小学门口路段放学时段的路面执勤,严管停车秩序,加强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学生行为的劝导,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负责整治城区街道占道施工、占道摆摊设点乱象,清除摆摊设点乱象,清除影响交通安全的非法设施。
市场监督管理所: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电动车销售点、非法改装点、遮阳篷制作销售点,规范电动车销售行业准入规定;加强对各类电动车销售点电动车质量检测,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处置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暴力抗拒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人员依程序进行训诫,对涉嫌违法的依法严厉打击。
各村:对本村内的7座及以上车辆信息进行摸排,填好本村7座及以上车辆信息摸排表(附件2);开展一次通村通组公路安全隐很清障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底数,填好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3);组织本村辅警对村内小学放学时段的路面执勤,严管停车秩序,加强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学生行为的劝导,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组织人员在辖区内车流、人流多的十字路口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和行人横穿马路行为的劝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是落实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重大决策,是改善我镇交通状况、提升全镇稳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此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中心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联动配合。各村个单位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纪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履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联动,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坚决杜绝推诿现象。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各单位要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四)严格督导考核。镇纪委将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对在该项工作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提醒;对屡教不改的部门和人员,一律在全镇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人员,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倒查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