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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2024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7236 发布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构 镇场区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1.依据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承担区域内生态环境、公园景点、基本建设、面上秩序、应急安全、森林防火等管理工作;

3.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承担区域内文化的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承担区域内科研科普、文化陈设和文旅融合工作;

5.负责本辖区旅游景点开发、景区资源管理和宣传服务;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为阳新县王英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0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无内设机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阳新县仙岛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7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加29.67%。其中,经费拨款77.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本年度有新增人员,上级拨入人员经费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7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加29.67%。其中:基本支出7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7.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3.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2.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万元,增加17.93%。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运转经费增加;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2.87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工会经费0.75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2.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是定额“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加了0%。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需求。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1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无;通用设备:无;专用设备:无;文物和陈列品:无;图书、档案:无;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

本单位与王英镇人民政府(本级)合署办公,资产共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因此表格为空;

3.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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