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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洋港镇综合执法中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yx_yg/2022-00004 发布日期 2022-02-28 发布机构 洋港镇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洋港镇

阳新县洋港镇综合执法中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阳新县洋港镇综合执法中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市容环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负责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对未依法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未按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进行建设贩予以强制拆除;在镇区内,负责依法依规对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等实施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清扫、收运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对辖区道路临时堆放建筑物、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挖掘修复费、收取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赔偿费等规费;负责组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等市容方面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乱帖乱画、乱牵乱挂、临街建筑物正立面容貌、出店经营、马路市场、占道洗车、占道修理加工、违规烧烤等整治工作;负责协助国土、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监等其他方面与村镇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及对应的行政强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洋港镇综合执法中队为洋港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阳编发[2018]1号文成立阳新县白沙镇综合执法中队,为镇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设有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现实有编制3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为38.2万元,比上年减少6.58万元,减少14.69%。收入增加原因:人员减少、工资调标及保险类等预算收入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2 年本年支出38.2万元,比上年减少6.58万元,减少14.69%。其中:基本支出 38.2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本年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类38.2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减少原因:人员减少、工资调标及保险类等预算支出增加。

3.单位2022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填报部门:[608003]阳新县洋港镇综合执法中队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

0

0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三公”经费相比无增减,原因是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占有房屋建筑面积为 0,现有办公场所为租赁用房,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单价100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数量为 0,现有公务用车数量为 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综合执法中队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保障基层综合执法中队预算外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2022 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2 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治违控违拆违、市场整治等执法实施范围覆盖整个镇区。产出指标:小项目数1个;集中整治执法次数6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5户;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违规查处;合格率达到85%;各部门联合验收;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切实维护市场各方权益,消除安全隐患,镇区环境得到改善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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