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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6年阳新县财政局洋港财政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7646 发布日期 2026-02-02 发布机构 财政局洋港财政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2026年阳新县财政局洋港财政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财政局洋港财政所主要职责是

预算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管、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财经政策执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洋港财政所为洋港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阳编发[2014]18号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9个,我单位在职人员实有人数7人,退休干部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本年收入预算为144.1万元,比上年减少6.9万元,减少4.56%。 其中,经费拨款144.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2026年本单位有一名职工调离且部分预算口径调整。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本年支出预算144.1万元,比上年减少6.9万元,减少4.56%。其中:基本支出114.1万元,占总支出的79.18%;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20.92%。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原因:2026年本单位有一名职工调离且部分预算口径调整。

3.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8.54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万元,减少15.69%。减少主要是:一存在职工调离及预算口径调整;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福利费取消。其中,办公费2.0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6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加了0%。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占有房屋面积4235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0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财政宿舍楼、财政综合楼、城建综合楼、广播综合楼、畜牧服务楼、水利附属平房、水利综合楼、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楼。

通用设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取暖器、空调、冰箱、高拍仪、扫描仪。

专用设备:无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办公桌椅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基层财政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保障基层财政所预算外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2026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财政所各项工作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产出指标:完成各项业务10次;政务公开及惠农政策宣传2次;档案整理1次;三资监管业务培训3次;三资监管考核达标;档案管理保持省优;产权交易提升质量管理;完成时间1年。

效益指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镇区财政事务有序运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此表格为空;

2.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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