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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汇总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6014 发布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汇总

2023年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市、县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全县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和市容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2、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承担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各类部门的发现、交接、维护、协调、督办和应急指挥工作职责;负责督办12345(12319)市民投诉城市管理事项;负责全县智慧城管的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协调、行使、监督、检查;负责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及对应的行政强制;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及对应的行政强制。

4、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全县爱国卫生工作,会同财政部门依据相关行业定额标准编制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并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依法依规征收和管理本系统的相关费用。

5、负责全县市容环卫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检查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规划、建设和营运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渣土运输专营管理,以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环卫企业资质管理和核准;负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生活、餐饮、建筑等垃圾处理场(厂)以及垃圾容器、转运站等环卫基础设施日常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市政公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公用事业特殊经营权许可。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市政道路实施管理方面的审批监督智能。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等市政设施运行监管。

7、承担全县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市政道路实施管理方面的审批监督智能。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等市政设施运行监管。

8、负责落实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和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业务指导、督促、考核各镇区城镇管理执法工作。

9、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负责城市收入环卫,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方面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方面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临街建筑物正立面容貌、出店经营、马路市场、占道洗车、占道修理加工、违规烧烤等整治工作。负责道路挖掘、道路抛洒执法管理及配合职能部门加强辖区建筑垃圾工地源头管控工作。负责智慧停车的统一监管工作。建设和完善“智慧城管”和城市管理信息网络系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网格化城市管理。

10、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构建多元治理、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有关职责分工。城管部门继续行使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以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恶臭污染、露天焚烧桔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城市河道违法建筑拆除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是一级 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装备股、执法股(行政审批股)、市政园林股、考评督查股(信访股)、市容环卫股。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10人、事业编98人、工勤编2人。

从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部门预算单位1个、单位直属事业二级单位3个:阳新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阳新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阳新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预算收入为2980.5万元,比上年增加931.9万元,增长69%。收入变化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和非税收入增加。其中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包括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2980.5万元,比上年增加931.9万元,增长/降低69%。支出变化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和非税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16.3039万元、项目支出364.19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3.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90.49万元,比上年减少106.02万元,降低64%。支出变化原因:人员减少(调动、退休)、办公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49.5万元、印刷费16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12.5万元、电费14万元、维护费3.6万元、劳务费6.76万元、工会经费24.84万元、福利费14.49万元、其他交通费(车改补贴)11.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50.5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降低90.18%。支出变化原因:严控“三公”支出。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降低63.64%。支出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0.98%。支出变化原因:油价上涨 。

4.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0%。支出变化原因: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3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3.5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降低88.23%。支出变化原因: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2.5万元,包括复印纸、复印机、其他办公用品;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包括其他服务(印刷费);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房屋面积230平方米,价值36.6万元;构筑物17个,价值18.9万元;房屋面积2650平方米,价值84.4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50平方米,业务用房1550平方米,其他用房50平方米;租用城投房屋,面积约350平方米; 其中租用办公用房 350 平方米(一直未付房租);房屋面积437.2 平方米,价值18.79万元。

2、通用设备:通用设备263台/件,价值299.16万元;

3、专用设备:专用设备70(个/件),价值296.2984万元;

4、文物和陈列品:无

5、图书、档案:无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家具、用具等548(个/套),价值56.8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3年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市、县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全县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和市容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2、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承担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各类部门的发现、交接、维护、协调、督办和应急指挥工作职责;负责督办12345(12319)市民投诉城市管理事项;负责全县智慧城管的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协调、行使、监督、检查;负责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及对应的行政强制;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及对应的行政强制。

4、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全县爱国卫生工作,会同财政部门依据相关行业定额标准编制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并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依法依规征收和管理本系统的相关费用。

5、负责全县市容环卫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检查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规划、建设和营运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渣土运输专营管理,以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环卫企业资质管理和核准;负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生活、餐饮、建筑等垃圾处理场(厂)以及垃圾容器、转运站等环卫基础设施日常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市政公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公用事业特殊经营权许可。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市政道路实施管理方面的审批监督智能。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等市政设施运行监管。

7、承担全县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市政道路实施管理方面的审批监督智能。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等市政设施运行监管。

8、负责落实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和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业务指导、督促、考核各镇区城镇管理执法工作。

9、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负责城市收入环卫,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方面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方面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临街建筑物正立面容貌、出店经营、马路市场、占道洗车、占道修理加工、违规烧烤等整治工作。负责道路挖掘、道路抛洒执法管理及配合职能部门加强辖区建筑垃圾工地源头管控工作。负责智慧停车的统一监管工作。建设和完善“智慧城管”和城市管理信息网络系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网格化城市管理。

10、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构建多元治理、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有关职责分工。城管部门继续行使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以及 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 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恶臭污染、露天焚烧桔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城市河道违法建筑拆除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是一级 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装备股、执法股(行政审批股)、市政园林股、考评督查股(信访股)、市容环卫股。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10人、事业编98人、工勤编2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预算收入为2014.6万元,比上年增加734万元,增长36%。收入变化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和非税收入增加。其中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包括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2014.6万元,比上年增加734万元,增长36%。支出变化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和非税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33.4039万元、项目支出281.19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3.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10万元,比上年减少68.97万元,降低65%。支出变化原因:办公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29.9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0万元、电费10万元、维护费0.5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9.5505万元、福利费10.5716万元、其他交通费(车改补贴)11.2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6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降低89%。支出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降低64%。支出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2023年无公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与2022年持平。

4.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变化原因: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3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30%。支出变化原因: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包括电脑设备、其他办公用品等;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无;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房屋面积230平方米,价值36.6万元;构筑物17个,价值18.9万元;

2、通用设备:通用设备255台/件,价值195.16万元;

3、专用设备:专用设备43(个/件),价值14.1684 万元;

4、文物和陈列品:无

5、图书、档案:无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家具、用具等443(个/套),价值39.6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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