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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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6021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城市公厕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城区道路、城市排水等市政设施的占用、开挖审批和运行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是二级 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维管股、公厕管理办公室。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 0 人、事业编 11 人、工勤编 0 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预算收入为 137.2 万元,比上年增加35.8万元,增长3%。收入变化原因:人员增加。其中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137.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 137.2 万元,比上年增加 35.8 万元,增长3%。支出变化原因: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37.2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3.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8 万元,比上年增加 0.8万元,增长1.1%。支出变化原因:人员增加 。 其中办公费 5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 邮电费 0 万元、差旅费 1 万元、培训费 2 万元、电费 0 万元、维护费 0 万元、劳务费 0 万元、工会经费 0 万元、福利费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 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变化原因: 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变化原因: 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变化原因: 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
4.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变化原因: 2023年无因公出国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3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变化原因: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包括 无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包括 无 ;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包括 无 。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租用城投房屋,面积约350平方米; 其中租用办公用房350 平方米(一直未付房租)
2、通用设备:6台计算机,价值26900元,打印机1台,价值2780元
3、专用设备:无
4、文物和陈列品:无
5、图书、档案:无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借用城投桌椅)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中心对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此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为空表;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3、本单位项目支出情况,因此表9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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