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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执法局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08:52 来源: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根据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将部分行政审批改为告知承诺制,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范围

(一)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

(三)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变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补证)

(四)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五)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六)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二、涉及承办单位

市容执法大队、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三、操作流程及处置原则

操作流程

市民之家窗口申请-填写告知承诺书-相关部门人员及分管局长审批。

时限:在1个工作日完成。

处置原则

申报主体告知即服务、承诺即发证。建立承办单位要做好事前勘验上门服务、事中补缺审批材料、事后监管严格执法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全过程监督。坚决落实文件要求,市容执法大队及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在自己工作职责范围之内,对涉及告知承诺的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

(二)及时公开公示。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发现建设单位有不按照申请范围和要求进行的行为,有权向城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承诺期限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结合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依法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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