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执法决定,是指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本局执法机构在形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处理建议后,提请局会议或局领导签发决定前,应由局执法股对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股审核后方可作出。
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如下:
(一)重大行政许可
涉及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依法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的。
(二)重大行政处罚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收入1000元以上或没收实物的,对单位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收入10000元以上的没收实物的;
2.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及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个人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的;
3.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对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的;
4.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对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的;
5.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对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的;
6.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及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的;
7.对随意抛撒、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的;
8.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收入1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收入10000元以上的;
9.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对个人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的;
10.违反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含市政、排水、路灯)、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处罚,对个人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的;
11.对处罚权划转单位移送案件涉及行政处罚的,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收入1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收入10000元以上的。
(三)重大行政强制
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或者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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