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开展莲花湖周边餐饮油烟污染和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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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zfj/2022-00010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发布机构 |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城管执法局 |
为切实整治和改善莲花湖周边环境,坚决制止莲花湖周边餐饮业违规排放餐饮油烟、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导致污染莲花湖水质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刘合仕
副组长:市场监督局分管负责人、阳新环保分局分管负责人、王晖、刘应民
成 员:梁翔、朱晖、费治安、肖瑞林、王立俊
分两个专班小组:
一组:柯于海、孙宪勇、袁慎东、陈翔、刘文静、李儒汉、卢美芳、(环保局:刘恒发)、(市监局:漆志斌、罗祖鸿)
二组:童春霞、朱威、赵俊明、(环保局:李红梅、欧阳才登)、(市监局:袁知旺、张成)
市场监督局4人,阳新环保分局3人,城东执法大队5人,市容执法大队2人,环卫中心3人。
二、整治区域
莲花湖大道、环湖南路、彭山大道、环湖东路、阳新大道、环湖西路、湖滨路的道路两侧从事餐饮服务场所。
三、整治标准
(一)规范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使用,并实现达标排放。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应及时更新清理维护台账,并注明清洗维护时间、清洗维护责任人、监督人等信息。
不得往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污水。
(二)规范餐厨垃圾管理。必须配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保持收集容器密闭、完好和整洁。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按规定定时、定点投放。
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行政检查(7月1日-7月7日)。
联合阳新县市场监管局、黄石市环境保护局阳新分局对莲花湖周边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对不规范安装、使用、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以及环保部门认定油烟排放不达标的,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违规经营露天烧烤食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责令改正。
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烹饪油烟,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并给予警告。
对不按规定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设施,不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不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据《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
(二)实施集中整治(7月8日-7月15日)。对拒不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餐饮油烟排放污染的经营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 定,责令停业整治,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以下的罚款。
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烹饪油烟,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拒不采取整改措施处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规范日常管理(7月16-7月20日)。对限期治理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开展“回头看”,同时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规范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不断强化巡查、执法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莲花湖周边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消除莲花湖周边环境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油烟污染、餐厨垃圾污染问题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知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二)周密组织安排。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量大、要求高,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应当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对口的联系科室,确定联络员,加强信息共享,做到事前告知、事中审批、事后监管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强化源头管控、联调联处工作流程和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范围。
(四)强化联合惩戒。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失信信息互通、许可决定、备案信息及执法文书抄告工作,对失信餐饮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强化“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工作。
(五)力求常态长效。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复性大,专项治理工作需常态开展,工作成效需长效保持,要结合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责任全覆盖体系,建立职能单位或聘请第三方认定的联合办公机制,加强督察督办,推动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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