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监〔2021〕9号、湖北省财政厅鄂财监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预算法》、《会计法》的规定,我局决定派检查组自2021年8月18日开始,对以下单位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单位名单:阳新县兴国镇中心小学;阳新县富川小学;阳新县第三中学;阳新县白杨中学;阳新县民政局。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检查人员的执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樊后武
电 话:0714-7327761
阳新县财政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