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2023〕14号)文件要求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预算法》、《会计法》的规定,我局决定派检查组自2023年7月5日开始至2023年10月15日止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对以下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被检查单位名单: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阳新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阳新县城东新区人民医院、阳新县妇幼儿童医院、阳新县实验中学、阳新县闰光小学。
检查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干部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检查人员的执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柯志鹏
电 话:0714-7536588
阳新县财政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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