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加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促进阳新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4〕16号)和《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阳新县财政局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7月31日开展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阳新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成立了以财政监督检查中心主任为组长,8名骨干成员组成的检查工作小组。检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依法对阳新县卫生健康局、阳新县应急管理局、阳新县第二实验小学、阳新县陶港镇中心学校、阳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5家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查阅凭证、账簿、相关会计资料及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工作小组共查出8个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78.88万元。具体问题如下:
1.报销费用审批不规范,涉及金额35.9万元;
2.大额资金未直达收款人,涉及金额25.57万元;
3.漏记固定资产2.44万元;
4.原始凭证不规范报销费用0.47万元;
5.附件不全,涉及金额8.82万元;
6.账务处理错误,导致会计科目期末余额不平0.23万元;
7.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理5.45万元;
8.内控制度不健全。
三、处理情况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与被查单位进行沟通和反馈,并要求被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按照“重整改、轻处罚”的原则,对报销费用审批不规范、漏记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阳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始凭证不规范报销费用0.47万元的情况,出具了处罚告知书和处理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截至目前,所有被查单位均已如期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资料报送检查小组存档。
四、后续工作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阳新县财政局将加大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会监督力度,提升工作效力,使财务工作更为规范,不断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阳新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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