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财政局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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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2-45358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财政局 |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镇(场)区财政所(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阳新县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马哲强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杨前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海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 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桂贤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显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志 党组成员
柯友华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 员:王安佳 柯 辉 毛青松 石涵波 王瑞江 张文斌 柯 玲 杨 坚 王贤清 王贤平 王新萍 邱 军 卢子平 柯昌剑 胡继梅 陈知刚 明振文 吴 强 阮 强 张 军 余可国 董 甦 明道亮 明廷华 胡建华 李名举 樊后武 陶志刚 李智学 柯锦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王贤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贤平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全局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镇(场)区财政所(分局)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阳新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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