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乡村振兴局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fpb/2022-00002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机构 | 县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乡村振兴局 |
阳新县乡村振兴局单位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阳新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协调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乡村开展工作,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4、会同有关部门考察、论证、筛选、审定乡村振兴项目,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及检查验收工作。
5、争取国家扶持资金,根据上级和本级政府关于各类资金、物质管理和使用办法,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6、组织动员全县开展社会扶贫济困活动,制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的规划和部门对口帮扶计划,组织和协调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县内外社会各界的扶贫募捐和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7、拟定贫困村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区、库区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8、负责全县脱贫户监测和帮扶统计分析,并联系相关部门制定帮扶措施。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人员合计 30 人,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工作一室、工作二室、工作三室、工作四室。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阳新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本级预算总收入 358.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58.7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 0 万元。2022年预算总收入比2021年增加39.7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嘱补助、办公费、水电费增多。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58.5万元:包括办公费 8 万元、印刷费4 万元、咨询费 0 万元、手续费 0 万元、水费0.8 万元、电费3 万元、邮电费 0 万元、物业管理费 万元、差旅费 8 万元、劳务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维修费 万元、租赁费 0 万元、会议费 0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被装购置费 0 万元、委托业务费 0 万元、工会经费 4.36万元、福利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12.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49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新增32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进人员和全额口径预算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单位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规模,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情况。
3、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无增 减情况。
4、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2 年我单位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 0 万元,包括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固定资产总额为233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 785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785 平方米,专用房屋 0 平方米;土地面积为 0 平方米;机动车实有数为 0 辆,价值 0 万元,其中:小轿车 0 辆,大中型车辆0 辆,其他车辆 0 辆;大型专用设备 0 万元;通用设备141.6万元,其中:电脑 20 台,打印机复印机 9 台,传真机 1 台,彩电 0 台,空调 0 台;家具用具 9.3 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2、政府采购情况为空,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计划;
3、本单位无三公支出,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立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县阳新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阳新县乡村振兴局单位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八、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阳新县乡村振兴局单位厅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组织专家对省属院校申报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阳新县乡村振兴局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阳新县乡村振兴局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其他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阳新县乡村振兴局单位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