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区 ,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鄂财农发[2022] 71号 )及《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鄂财农[2021] 25 号)文件精神,结合下达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在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基础上,编制了阳新县2023年度 (提前批)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请有关部门和镇区迅速按照阳新县2023年度(提前批)接资金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阳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阳乡振发[2022]6号)的文件要求进行。
本实施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项目,确需变更的,严格履行变更手续。
附件: 阳新县2023 年度 (提前批) 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阳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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