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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21 21:58 来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区)、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73号 )及《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2021〕25 号)文件精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内由下而上选定了阳新县2024年项目实施计划。请相关部门和镇区严格按照《阳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阳乡振发〔2022〕6号)和《阳新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实施模板)》的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计划254个,计划安排衔接资金8981.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13个,安排衔接资金4023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30个,安排衔接资金2448.5万元。教育类项目1个,安排衔接资金700万元。就业类项目1个,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2个,安排衔接资金1490万元。项目管理费安排衔接资金120万元。

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批复给你们。请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项目,确需变更的,严格履行变更手续。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项目指导、监管和跟踪服务,确保衔接资金项目早日取得成效。


附件:阳新县2024年度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阳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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