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县“十公示”、信用承诺等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阳信用办〔2023〕1号),信用承诺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已纳入省、市、县营商环境考核,请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归集手册及时报送信用承诺信息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北黄石)。已产生但未上报的信用承诺信息存量数据请于9月28日(下周四)前完成上传,今后新增的信用承诺信息数据请于承诺作出后的7天内上报。
联系人:石炎炎 联系电话:7302076
附件: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手册
阳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