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11:44 来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区)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已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新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政府履约监管,积极回应经营主体突出关切,着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以实施信用湖北建设行动为牵引、健全政府履约机制为抓手、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着力梳理政府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并逐一销账处理,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维护政府公信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招商引资承诺清查兑现行动。主要是清理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违法违规承诺、过度承诺、超越权限承诺等问题,推动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依规承诺的优惠条件、奖励和扶持政策等问题。

(二)开展惠企政策落实行动。主要推动解决政府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财税金融支持、加强服务保障、支持开拓市场等具体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及时、办理机制流程不健全、违规提高兑现门槛等问题。

(三)开展涉企资金规范拨付行动。主要推动解决涉企资金奖补不透明、发放不精准、兑现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清理行动。主要是清理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延迟支付民营企业的货物、服务、工程等账款;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民营企业款项。

三、工作机制

(一)县级工作机制

县级建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推动各镇(区)、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强化政府履约工作,具体分为“一办五组”。

综合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和县营商办,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各类政府不履约问题进行兜底督办;县营商办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建立常态监测和定期调度机制,统筹协调好日常工作。

招商引资承诺清查兑现组设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牵头开展招商引资承诺清查兑现行动,清理整治招商引资领域政府违法违规承诺、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县招商服务中心依据职能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惠企政策落实组设在县营商办,负责牵头开展惠企政策落实行动,做好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等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调度和检查;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等有关单位按照自身职责,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惠企政策落实督导检查。

涉企资金规范拨付组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开展涉企资金规范拨付行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涉企资金拨付问题整治工作,清理惠企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保障惠企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审计局依据职能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清理组设在县经信局,负责牵头开展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排查,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依据职能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国有企业拖欠账款清理组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做好县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依据职能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各镇(区)工作机制

参照省、市、县工作机制,各镇、区和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问题清单,抓好工作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3月中旬)。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镇(区)、县直有关单位于3月13日前将专班人员信息(见附件1)报县营商办。  

(二)全面排查(6月底前)。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按照主要任务开展自查,分门别类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2),于5月8日前报县营商办。县营商办通过领导交办、来信来访、网上征集、营商环境问题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相关问题线索,结合审计、财会监督、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经分析研判后统筹各镇(区)、县直有关单位自查情况,确定县本级问题清单并予以反馈,同步移交工作专班各组,各组推动抓好本组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各镇(区)、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审定问题并形成清单,于6月中旬报县营商办备案。

(三)整改落实(7月至9月)。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整改方案于7月8日前报县营商办备案。各镇(区)、县直有关单位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向相应工作专班有关组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各组推进本组相关问题完成整改,及时梳理汇总后,于9月18日前向所在工作专班综合组反馈整改情况。

(四)核查销号(10月至12月)。县营商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和各牵头单位对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推动问题切实解决;对发现的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以及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五)巩固提升(12月底前)。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查找原因、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推动政府履约体制化、机制化。各组、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情况于12月12日前书面报送县营商办,县营商办汇总后形成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到位。要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举措,推动真改实改、全改彻改,真正把经营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好。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刀刃向内,不遮掩、不隐瞒、不回避,客观真实反映本地区存在的问题。对各地自查的问题不作为年度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扣分项,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密切跟进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营商办将适时进行实地督导,召开工作调度会,总结阶段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府诚信履约监管;将政府履约情况纳入信用体系评价,探索依法归集失信违约等方面信息,及时督促清理整改。要建立政府与企业签约备案管理制度,健全防范新增拖欠账款机制,将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纳入日常监测监管,形成有力约束。

附件:1.阳新县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专班联络表

2.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