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美丽阳新建设,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了核算,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城区(含兴国镇,城东新区、城北工业园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拟调整标准予以公示:
具体拟调整标准详见附件《阳新县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拟定)》。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 0714-7326347
特此公示。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阳新县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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