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乡镇人居环境,全面规范我县各镇(场、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我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县镇(场、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核算。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各镇(场、区)(不含新港物流园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予以公示:
具体拟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阳新县镇(场、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拟定)》。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 0714-7326347
特此公示。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阳新县镇(场、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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